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2025年9月8日)
- 公布时间: 2026-07-01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深入
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
京司办发〔2025〕13号
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部署,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创新发展”主题,以推动北京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首善标准,着力在巩固、规范、优质上下功夫,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方式、业务领域、执业监管、素质作风,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服务的便捷、高效和优质。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证方式,提升北京服务
1.巩固拓展“减证”“提速”成效。各区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要总结评估“减证”“提速”实施效果,持续优化减证便民提速服务具体举措,实现办证材料能减尽减、办理时限能快尽快。研究制定涉企公证服务清单,深化利企惠企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第二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持续规范公证事项申请证明材料清单、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缩短办理时限,不断提升公证服务供给能力。
2.深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做好“身后一件事”中遗嘱公证信息核查工作,公证机构要在审查遗嘱人死亡事实和继承人、遗产管理人身份后,及时通过全国公证管理系统核查并反馈申请人。加快推进全市公证信息化建设,深化“一证一次办”“一事一站办”,实现与有关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在更多领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3.推动公证服务均衡化。全市公证机构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平等执业,各区局要着力打造高水平、规模化、品牌化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市、区司法局逐级核准后,在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办证点,持续打造“半小时公证服务圈”。扎实推进公证服务均衡化发展,通过“大手拉小手”等方式进行帮扶,设立公证公益合作项目,做好“三城一区”等重点区域服务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4.优化重点群体公证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公证服务,着力优化监护、继承、遗嘱等民事类业务办理流程,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证等服务,参与遗嘱监护、意定监护等领域的监督事务。加强与市台办、侨办、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对接,编制公证事项办理指引手册,进一步丰富公证服务残疾人、台胞、侨胞、军人军属等群体的针对性举措,畅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为特殊群体减免公证费用等政策,逐步扩大公益群体覆盖面。
(二)优化业务供给,打造北京品牌
5.培育拓展新型业务。围绕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培育拓展新型业务,运用资金监管、债权文书赋强等职能手段,积极探索服务新业态新领域。鼓励公证机构参与破产清算、遗产管理等财产管理事务,民事信托、慈善信托等活动的法律服务。支持公证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文书起草、代办等与公证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务,推动公证服务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延伸。
6.拓宽公证服务新渠道。探索对接相关单位、立法部门,积极将公证服务选项嵌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等重要事项中,拓宽公证服务的新渠道。支持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积极为检察机关、公安等部门提供辅助性公证法律服务。发挥北京地区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行业活力,培育、树立具有北京特色的公证服务品牌。
7.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公证+”模式,推进“公证+调解”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设立调解组织或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事调解中心,构建调解、债权文书赋强、资金监管全链条解纷模式。进一步扩大“社区(村)公证服务顾问”试点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证办理等服务。
8.优化涉外公证服务。依法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项目,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作等机制,支持公证机构依托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涉外公证法律服务。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业务交流合作,加强与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等机构的联络,续签交流合作协议,助推高水平开放合作。
(三)优化执业监管,确立北京标准
9.从严监管执业活动。落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严格落实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管理规定,采取在线方式办理公证业务的,严禁任意扩大公证业务受理范围;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严禁随意压价争揽业务,严禁参与电商网络平台低价承揽业务。进一步强化公证业务全流程监管,持续推进公证领域非现场监管,构建“风险+诚信”分级分类监督机制。
10.发挥协同监管合力。发挥“两结合”管理体制作用,坚持协会挺在前面,市、区司法局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和公证复查工作,完善公证执业投诉与复查争议投诉程序衔接机制。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定期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对重大、敏感、涉众公证事项请示报告及监督指导,完善公证执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公证机构早提醒、早介入、早处置。
11.强化机构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公证登记簿制度,落实公证业务办理全面登记、全程可控、全网留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时依法淘汰不合格公证从业人员。强化“开门治理”,定期举办“公证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官、检察官等监督指导,畅通当事人、新闻媒体社会监督渠道。
(四)优化素质作风,展现北京形象
12.强化政治能力。夯实行业党建工作基础,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党建,深入运用行业特色党支部建设成果,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行业全体人员全覆盖的政治培训,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党建“体检”,进一步强化行业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等建设。加大公证行业党员培养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党建工作示范点作用,全面推行党员公证员挂牌上岗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公证员先锋模范作用。
13.提升业务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公证员职前培训、涉外涉港澳台培训,组织开展业务“练兵比武”活动,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才培养,着力培养青年骨干公证员。扎实做好“三型”人才选树工作,充分发挥“三型”人才引领作用,推动公证业务创新。深化与高等院校法学院的合作,积极推进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14.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窗口服务,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化指引,持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设值班窗口、节假日轮值、电话咨询、在线预约等方式,开展延时服务,坚持“周末不打烊”,全天候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公证从业人员投身公益服务,展现行业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开展好“公证规范优质”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
2.强化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监督,对推诿拒办、服务态度生硬冷漠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司法局将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对活动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
3.做好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公证服务为民的典型事例,提升公证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