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公证工作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12月3日)
- 公布时间: 2026-07-01
北京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公证
工作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司发〔2021〕62 号
各区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各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巡视“回头看”要求,结合我市公证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北京市公证工作改革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关于深化北京市公证工作改革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巡视“回头看”要求,结合我市公证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强化市司法局党委对公证行业的全面领导,加大对公证工作的检查力度,坚定有力完成好推进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各区司法局党组加强对所辖公证机构的领导。市公证协会党委在市司法局党委领导下,结合行业实际,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公证行业党建工作。
2.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中共司法部党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党〔2021〕1 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市公证协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市公证行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公证机构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开展公证机构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培训,持续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管理机制
3.健全“两结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定位。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与市公证协会建立健全联席会、会商会等沟通协作机制。市司法局加大对市公证协会的支持力度,把行业自律各项工作纳入公证工作改革发展总体布局。
4.加强市公证协会建设。积极探索和实施市公证协会领导班子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明确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压实职责任务。加强秘书处建设,研究制定《北京市公证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三、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5.持续强化行政监管。为破解公证从业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频发问题,净化执业环境,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制定《北京市公证质量管理办法》,明确公证质量监管职责,明确公证质量管理范围,规范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制定《北京市公证行业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对披露主体、披露平台、披露内容等予以规定,保障社会公众对公证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持续推进行业自律。市公证协会充分发挥在业务指导、标准制定、行业惩戒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完善业务风险提示、公证执业指引、业务办理指导意见等三级配套业务文件体系。
完善常态化业务指导工作,规范行业惩戒工作,制定《公证业务指导办法》《公证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实施细则》,维护公证执业秩序,增强公证公信力。
7.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为深化公证行业顽瘴痼疾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加强衔接,创新监管模式。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人事警务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等部门建立公证工作联合检查机制,对公证机构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与市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涉公证线索反馈机制。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公证收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市属公证机构建立外部审计监督机制,每年邀请第三方开展外部审计。
8.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经常性开展公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写作、案例剖析等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
9.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理机制。总结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案件线索处理工作经验,固化经验成果,对重点案件建立专家会商机制,组织专家论证,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10.完善基础建设。统筹研究并一体推进公证业务数据库、执业监管平台、机构办证系统建设,搭建公证行业信息化整体框架,探索智慧公证监管模式,丰富公证数据应用场景,完善公证业务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公证服务供给水平。
11.推动信息共享。依托全国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健全完善行业内部查询核验机制。加大沟通力度,加快推进公证机构向用证部门共享公证业务数据,协调相关部门向公证机构开放办理公证事项所需信息线上核验途径。鼓励公证行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证书验真方式方法,防止伪造公证书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公证造假。
五、建设高素质公证队伍
1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公证从业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公证员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13.加强执业理念教育。持续深入推进首都公证行业执业理念教育,持续扭转公证行业趋利倾向。将执业理念教育作为公证人员培训的重要课程,引导公证从业人员坚持公益属性,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担当作为,维护群众利益。
14.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公证员选拔、任命和考核任职工作力度。深化公证行业职称评定工作,规范开展公证员教育培训,加强业务研究和经验交流。探索联合高等院校成人教育专业为公证行业开展继续教育。
15.加强人员管理。梳理市属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存在的风险,加强机构内控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属公证机构人员管理的意见》,加强对市属公证机构领导班子和公证从业人员的监管,对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各区司法局依照职权做好对所辖公证机构的人员管理。市公证协会研究制定《北京市公证员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16.规范收入分配。公证人员收入分配要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公证质量、公益服务、实际贡献相挂钩,要将公益服务和公证质量作为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实行绩效工资动态调控。
17.强化职业保障。为维护会员依法执业权益,改善公证执业环境,市公证协会研究制定《北京市公证协会会员权益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机构、工作内容、侵害情形和维权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