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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之声丨这些情况下,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①

  •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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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公证员为您讲解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

父母的所有遗产

的第一种情形


如果父母过世的时候没有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和1063条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除外。

所以,如果父母过世的时候没有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的,他(她)继承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他们的感情不合要离婚,那另一半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就不一定能继承所有遗产了。


法条链接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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