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诚公证处为申请人免费办理《遗体捐赠声明》公证
- 发布时间:2013-05-27
申请人董旭光于3月17日向海诚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体捐赠声明》公证。
董旭光提交了身份证、户口簿、《北京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后,公证员询问了其办理公证的动机、目的,告知了其在签署《遗体捐献声明》后所应承担的责任。董旭光表示其自愿捐献遗体,已明确相应的责任,并委任了捐献遗体的执行人。公证员助理马琳琳为董旭光起草了《遗体捐献声明》,制作了谈话笔录一份。
公证处免予收取了申请人董旭光的全部费用,于19日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海诚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