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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 发布时间:2026-03-02

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全市政法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激励引导广大干警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忠诚为民、担当作为,坚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一、潘非琼同志基本情况

潘非琼同志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潘非琼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26年,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守法治信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7次,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六届辽宁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等20多项称号。2018年11月,潘非琼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潘非琼同志去世后,辽宁省委追授他“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潘非琼同志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在政法工作一线忠诚为民、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学习他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2020年,清原县检察院被最高检定为“相对薄弱基层院”,潘非琼同志担任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后,带领该院在全国第一批“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实现“脱薄”任务目标。他在确诊白血病后仍坚持工作,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崇高精神。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学习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捍卫公平正义。潘非琼同志扎根公诉一线岗位19个春秋,多次主办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办理备受关注的辽阳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时,他带领团队科学调查、缜密答辩,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他以专业的素养、执着的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潘非琼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群众身边“无小案”,以“求极致”精神创造了“零过错、零瑕疵、零上访”的良好业绩。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他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多为人民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潘非琼同志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诚诚恳恳待人。担任检察长后,他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连报销一张车票的“小事”也要清清楚楚;单位办公楼老旧、办案场所紧缺,他一边向上级争取资金修缮办公楼,一边利用休息时间带着工作人员“跑市场”,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全体政法干警要向他学习,自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光明磊落,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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