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证:服务暖人心 锦旗映真情
- 发布时间:2025-04-07




一面锦旗 一个故事
一声感谢 一种温暖
首都公证人
践行使命 坚守初心
肩扛责任 积极作为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困难事
全力以赴做到让群众满意
每面饱含真情的锦旗
都展现出人民群众
对公证服务的认可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

近期,外籍华人町女士委托好友向公证员刘丽娟送来了“暖意温我心 爱溢中华情”字样的锦旗,向公证员近一年的辛勤付出和全面服务表示深深感谢。

当事人町女士久居日本,其丈夫王先生去年因病在北京逝世。町女士就如何办理亡夫在京房产继承问题,找到好友惠先生代为咨询。公证员了解町女士家庭情况后,迅速梳理出案件核心问题,包括外籍当事人身份一致性、授权文书规范性、国内亲属关系确认等,并主动帮助起草文书,详细告知境外文件的公证认证转递手续,协助惠先生找寻亲属关系资料。完成相关手续后,公证员为町女士出具了继承公证书,为其房产顺利过户奠定基础。
惠先生说:“刘丽娟公证员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有任何问题都能及时回应。特别是办理完继承手续后,因町女士身体不太好,房产后续处分的事情,公证员更是多次进行专业指导和法律提醒。町女士虽远在他乡,但让我一定要把这份感谢带到……”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

当听到公证员陈娟一遍又一遍对民法典第1124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的解释后,顾家五兄妹终于松了口气,这条法律条款,在公证员的专业解读下显示出温情的一面,助力当事人顺利完成遗产的传承,守护了立遗嘱人生前的心愿。
去年底,顾家五兄妹到公证处咨询办理购房合同项下房产权益继承事宜,在沟通中,公证员得知顾家双亲生前向单位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两位老人几年前相继去世,现在单位通知统一办房本,他们近期无意中发现父母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上述房产遗赠给孙子顾**,五兄妹都同意遵循父母遗愿,但听说遗赠人去世后过六十日孙子没有表示接受遗赠,遗嘱就失效了,现在不知道如何办理。
听完他们的陈述,公证员耐心向当事人解释了民法典第1124条中规定的不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六十日内”,而是“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接着与当事人整合相关证据,证明受遗赠人及所涉关系人均是近期才发现遗嘱,故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的时间并没有超过六十日,不存在视为放弃遗赠的情形。在办理过程中,考虑到五兄妹年龄较大,陈娟和助理主动担下调查取证工作,即使在休息时间,也耐心接听当事人的咨询电话。最终,顺利为他们办理了接受遗赠公证。为表示感谢,顾家五兄妹特地送来锦旗。
北京市燕京公证处

近日,燕京公证处的公证员王瀚收到当事人张女士的锦旗。送锦旗时,张女士对公证员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称其在使用部门要求的时间前出具公证书,解决了自己最近一直惦记的事,对其良好的服务态度及高效的工作效率给予充分肯定。
此前,张氏兄妹来到公证处咨询其父母遗产继承相关问题。公证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经过沟通和了解,发现张氏兄妹需要继承的遗产涉及征收问题,张氏兄妹手里没有选房安置协议原件,但选房安置协议是确认房产权利人的关键证据材料,调取材料需要时间。公证员积极与同事协商解决办法,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并安抚其情绪。最终通过让同事先行前往相应的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调取拆迁安置选房协议,确认权利人后为其办理公证,最终在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要求的期限前出具了公证书。张女士对此深表感激,特意来到公证处送上锦旗。
北京市华夏公证处

近日,王女士来到华夏公证处,代表其姐妹四人将一面写着“公证为民 廉洁奉公 执法如山 浩然正气”的锦旗送到公证员赵蕊手上。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家人多次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专业严谨、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给她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是解答疑问时的耐心细致,还是处理公证事务时的公正无私,都让她们深感敬佩与安心。在为王女士一家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针对王女士遇到的具体难题,耐心细致地提供了解决方案,确保每一步流程都清晰透明、合法合规。最终,在公证员的帮助下,王女士顺利完成了公证手续,取得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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